诉求编号 | 2024101700408 | ||
诉求标题 | 求助告知公积金缴存是否存在收入的限制标准事项 | ||
诉求内容 | 【求助】市民参保耀州区灵活就业公积金,需要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公积金工作人员告知缴费基数标准为全市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达到4000多元才能办理。但市民表示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收入不稳定,了解到文件中没有关于公积金缴存收入限制规定,办理未果,不认可,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回复,故求助。 市民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告知公积金缴存是否存在收入的限制标准。 12345热线请贵单位: 1.第一时间与市民联系,告知市民其求助已收到,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2.进一步确认市民的求助,了解求助的更多情况。 | ||
处理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
处理详情 | 编号:2024101700408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铜川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灵活就业人员按自愿认定原则确定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每年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的60%。缴存基数参照铜川市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标准下限确定。2024年铜川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铜川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铜川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508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452元,不高于24%,1082元。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应提供半年以上收入或工资流水等相关资料。 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作了政策解释。 特此回复。 | ||
诉求人 | ** | 诉求时间 | 2024-10-17 15:57:30 |
诉求方式 | 已归档 | 诉求状态 | 呼入 |